法院认定事实: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:原、被告于2010年8月登记结婚,2012年7月生育一女名吕2。婚后双方曾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。现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来院要求与被告离婚。... 查看详情 >>
律师分析: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,共有不动产获得的收益,也应按照按份共有人所占份额享有。被告仅为系争房屋按份共有人之一,其将共有系争房屋的全部收益均占为己有,... 查看详情 >>
本案争议焦点:1.子女随谁生活及抚育费如何承担;2.被告是否应承担原、被告分居期间子女的抚育费;3.被告是否应承担原、被告分居期间次子的医疗费。法律点分析:关于子女随谁生活及抚育费... 查看详情 >>
关键法律点分析:双方签订的《房屋买卖合同》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合法有效。系争合同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各项要素完备,且合同明确签署示范文本仅为办理交易过户之需,应为买卖合同本约,对... 查看详情 >>
律师分析:上海市XX路XX弄XX号房屋的承租人为原告,后该房屋动迁后取得的上海市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的承租人亦为原告,上海市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系原告购买的商品房。... 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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